阿力告訴你……
我想當個誠品敦南店的夜班店員,晚上看書,白天寫作。
不喜歡夏天,因為流汗太多。
我非常討厭有人打電話到我家。
喜歡吃Haagen-Dazs冰淇淋。
如果天氣太熱,會想吃西瓜味冰棒。
粉紅色和粉黃色的衣服,穿了心情會比較好。
我的護唇膏是Blistex DCT 。臨睡前擦一點,
好像在床上吃了一口香草味的冰淇淋。
家裡沒人的時候,把音樂放的很大聲,開一場演唱會。
我甚麼歌都會唱。
最近曬黑了,但仍被同事說很白。
每天醒來,會泡一杯綠荼,
用的是Fancl的綠荼粉,不算香,但感覺很真實。
今天很用功,起床就馬上趕稿。
媽媽不常下廚,但最會切水果。
西瓜買回來,她都切好一塊塊給我吃,我可以吃掉半個。
努力把胸部練壯,把肩膀練寬,
把所有衣服穿得再好看一點。脫了衣服,就更自信。
我討厭用扶手電梯不會左行右站的人。
我的髮型師叫Michael ,人很帥,話不多,讚過我可愛。
我信上帝。信耶穌為我受苦受死,然後復活。
全香港最最最帥的警察,編號 2582 ,
又高又壯又帥。跟他比,吳彥祖會輸很多。
我最愛的電視頻道是 StarWorld 。
最愛的電視節目是康熙來了,
小 S 和蔡康永簡直是台灣主持人中的頭號人物。
如果很早起床去工作,
我會吃一個麥當勞的早晨套餐,然後充滿能量。
我有一點近視,可能是看鏡子太多。
Pizza 中,我最愛Four Seasons 。
我有個花名叫BunBun 。
男生身高超過 180 公分,體重又合乎比例的,應該很好抱吧。
我最愛的聖經金句 - 願愛你的人如日頭出現,光輝烈烈。
Tobey Mcguire 於 1999 年演過The Cider House Rules,在孤兒院的情節,讓我哭了。
我討厭把屎屁尿常常掛在嘴邊的人。
從沒讀過金庸。小學時期,是亦舒和多啦 A 夢把我帶大的。
以前有過藍色Dymo,不見了。
想再有一個,把我喜歡的東西都貼上我的名字,包括男朋友。
有一件 ABOSULTE 的花襯衫,十個人看過,
十一個人都讚很好看。我,是第十一個。
在印度吃過 roti,太美味了,加了印度 10 分。總分 20 分。
在台北,走進便利店,我一定要買「就是茶」龍井綠茶。
蔡康永寫作也很出色。
<那些男孩教過我的事>和< LA 流浪記>都是很好的讀本。我想寫封信給他。
台灣男人中,郭品超最帥。
anytime 的焗焦糖蓮蓉西米布丁,超好吃。
如果文字是朋友,數字就是我的死敵,但我不抗拒鈔票。
我的面霜是SK-II 的 Signs Treatment,紅色瓶子很美,我有用來種花。
天氣冷的時候我在家裡不穿衣服,媽媽就會呢喃。
我把從印度買回來的pashmina往身上一披,她就會住口。
桃園驛前石頭火鍋 ,吃了心滿意足。
Sammi是我最喜歡的女人,也是真正的巨星。
在英國買過一雙黑皮鞋,不常穿但很喜歡。踏進去,人就突然浪蕩起來,有流浪的衝動。
不喜歡拿傘,外出時碰巧下雨,只好爽約或遲到。
一覺醒來如果面容浮腫,當天外出活動也告取消。但是下樓買菠蘿包或幫爸爸買咖啡,還是可以的。
我討厭看電影不關手機的人。
不愛運動因為不想流汗,但是在冷氣充足的健身房中,私人教練督促下,還是可以狂練一個小時。
我想為我所有的東西拍照。
每天下午三四時,爸爸開始預備晚餐之時,
我愛跳進廚房問他:爸爸,我們今天吃甚麼?待他回答後,我就默默退出廚房,等候豐富大餐。
我想背熟唐詩三百首。
中國四大名著,我一頁都沒翻過。
不愛看翻譯小說,Milan Kundera的,會乖乖看完。
我有好幾條日本的泳褲,紅色的白色的橙色的藍色的。
8 台照相機中,最常用的是Canon EOS 10D,最少用的是Lomo Action Sampler。
我幫男生拍過裸照,陽光海灘肌肉,好美好美。
意大利的Parma ham配哈密瓜,我可以吃掉一整盤。
喜歡秋天,是談戀愛的好季節。擁抱多久都不怕流汗。
很想為自己的文章畫插圖,但沒有成功過。
我有很多書,太多了,要趕快買個書櫃。
我用Sofina的Wrinkle Seraty。以眼部保養品來說,算很便宜,但很有效。
很想很想很想買一件Burberry青綠色的trench coat。Trench coat是永恆的,青綠色也永遠新鮮。
<藍色大門>電視和小說同樣好看,陳柏霖演活了青春。
很愛看雜誌,兩吋厚幾磅重的一本也很快看完,又會再看很多次。
我有一本無印良品的筆記簿,用來寫作,在雜誌剪下來的好圖,都貼在裡面。
我養過小狗,是個傷心的故事,很想再養,但又不敢。
不喜歡長毛的狗,也不喜歡迷你品種。
男生留長頭髮或手指甲,絕對不行。
台北街頭的燒香腸,好吃。
我的內褲大部分是HOM 。
在酒店我會裸睡。
想為自己設計衣服。
想在每一個地方都寄一張明信片給自己,但從來沒做過。
Alain De Botton 的 Kiss & Tell和The Art of Travel值得一讀再讀。
男人一定要有咸濕的時候,太正經的男人好可怕。
大部分意大利人都很討厭。
日本朋友Kenji告訴我,日本男生都沒有修剪陰毛的習慣。
我享受從後被抱住。
曾經在地下鐵,因為讀陳大為的 < 句號後面 >,默默流淚。
我討厭在公共場所大聲講話的人。
我對希臘的神話很好奇。
我有四只手錶,三只是G-Shock 。
我的朋友Carol很漂亮,跟她合照是件美事。
我渴望在台北定居。
如果我的家有後園有游泳池就好。
我想有個很大很大的衣櫥,也想有個超大的書房。
陶 傑有精深的智慧和幽默,我想叫他「香港才子」。
很欣賞Julia Roberts。
我沒有看過Go Go Boy的表演。
在曼谷我一定一定會吃泰式蝦刺生。
我有很多<名偵探柯南>漫畫和DVD 。
我看過<我左眼見到鬼>30 次。
我沒有看過Sammi的演唱會,今次 7 月會去看兩場,希望跟她握手和親她一下。
我出生時是巨嬰,有 9 磅重。
我想在台灣出我第一本書,在誠品辦簽名會,英俊的男生更可憑我的書換一個擁抱。
Nicolas Cage主演的It Could Happen To You,我看過 3 次,仍然會感動。
以前很怕鬼,看The X-Files時,我很想自己也是FBI探員,然後就不再怕鬼。
我試過銀行戶口裡面沒錢,連買一件衣服都不敢。
有一年暑假到過山西教山區小朋友幾堂課,體會過他們的貧窮和單純。
我討厭不清潔的人。
自作聰明愛上鋒頭自以為事的人讓我超級受不了。
欣賞我的文章,比欣賞我的外表,更讓我開心。
小學時英文默書每次都拿100分,
有一次只拿 20 分,下課後不敢回家。
很喜歡親嘴,可以親好久。
我很怕所有鳥類,尖嘴利爪和羽毛加起來感覺好邪惡。
書桌上的燈,從泰國帶回來,是房間裡最華麗的東西。
每次去倫敦,都會去Urban Outfitter買東西。
皮膚黝黑的運動男孩非常性感。
我受不了男人有肚腩。
我不喜歡講電話。
我可以一整天不講話。
我很會燒烤,最拿手是蜜糖燒雞翼。
看電影時一定要吃焦糖味的爆米花,GV荷李活的爆米花最好吃。
我想開一家私房菜館。
我只吃軟糖,硬的糖會割傷舌頭。
小時候喜歡過林志穎,曾經不敢向人承認。
中學畢業後,我就沒有停止過染頭髮。
我很喜歡噴香水,試過不小心噴太多被嗆到。
我喜歡有自信但也會害羞難為情的男生。
在意大利看到Michelangelo的大衛像,目瞪口呆了很久,
美得讓人感動不已,大衛絕對是世上最完美的男人。
坐地鐵我一定會讓座給老人,因為我希望爸媽再老一點的時候,會有人給他們讓座。
在巴黎鐵塔最高處,我被冷壞了,沒有拍到好照片。
我第一次看到雪,是在多倫多。
我幻想過當日本體育系gay片的男主角,一定很好玩。
很喜歡日本菜,吃魚生和壽司時,我絕對不用wasabi 。
我很沒耐性,等太久會發脾氣。
如果我是Sogo的老闆,我會每天都去逛一逛,喜歡甚麼就拿甚麼,還會在男裝內褲部兼任售貨員。
我對星座有興趣,我很滿意自己的星座。
Friends裡面,我最喜歡Joey、Phoebe和Rachel 。
香港警察的新制服非常不好看,一點都不性感。
我覺得做動物好可憐,因為人類太殘忍。
小狗小豬抬頭都可能見不到白雲,魚也沒有手摸牠喜歡的東西。
蔡少芬在<天作之盒>裡的表現非常出色。
我想跟Jamie Oliver研究新派中國菜。
Frances是個美麗又善良的女孩子。
我常常因為頭太大,而買不到帽子。
不用工作的日子,睡不到下午 12 時,就會自然醒來。
我想獨居。
健身計劃完成後,我會拍一輯寫真。
其實我不喜歡坐飛機,坐到台灣日本,已經是我最遠的極限。
在印度孟買,我完全沒有離開過酒店。
我有時會問,神愛世人,又為甚麼要我們受苦。
我喜歡小王子, < 小王子 >的作者Antoine de Saint-Exupery寫了十年的最後遺作 - Citadelle,
希望可以盡快讀完。
拍照時,我習慣把光圈放到最大。
我每晚都服Fancl的Good Choice M來補充營養。
有線娛樂新聞台的主播陸浩明,很好笑。
日本超市賣的麵包,品種又多又精緻,而且都很好吃。
我理想的生活是可以靠寫作維生。
我覺得自己只穿內褲的時候很性感。
我一邊在寫這篇文章,一邊收拾行李,準備上班。
媽媽教我有人在街上發傳單,我們一定要接,因為他們日曬雨淋很辛苦,而且被人拒絕太多會很難過。
我想把爸爸做的菜煲的湯都記下來寫成食譜。
曾經被很多螞蟻咬腫我的右腳,但我不怕昆蟲。
我在阿拉斯加吃過最美味的韓國石頭飯。
我超級討厭填寫表格,任何表格。
我想當 < 康熙來了 > 的嘉賓。
上帝,我愛男孩子,死後可以上天堂嗎?
2004年6月27日
於香港家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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